法律针对猥亵儿童犯罪的惩处力度,一直是社会关注的核心要点,近期上海有位民警因猥亵继女被判处八年刑罚,受害方家属认为此判决过轻,这再次将相关法律量刑标准推到公众视野范围内 。
案件基本情况
2024年8月,地处上海市虹口区的人民法院,针对一起涉及猥亵儿童的案件。作出了一审评判裁决。被告人刘某涛,其原本身为上海市公安局的民警人员。然而却被指控存在着多次对其继女实施猥亵行为之举。依据法院经过审核查实了的相关事实情况,刘某涛的此种行为做法行径。既构成了猥亵儿童罪,同时还构成了强制猥亵罪 。
2024年1月,受害人母亲李女士报警,该案件由此案发,刘某涛曾与李女士是再婚夫妻关系,其犯罪行为发生在家庭内部,案发时受害人是未成年人,法院审理后,对刘某涛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受害者家庭的抗争
遭到损害的家庭宣称没办法接纳长达八年的裁决结论,李女士朝着媒体确切表明会申请人民检察机关进行抗诉,她认为刘某涛身为执行法律的人却知晓法律还去触犯法律,而且犯罪行径延续了许多年,致使她女儿遭受到了无法消除的身体与心理上的伤痛,的确,延续了许多年,造成了无法消除的身体与心理上的伤痛 。
有一位被称作李女士的人,给身为记者的人士提供了一份由刘某涛早年所撰写的承诺书。在这份承诺书中,刘某涛承认了在2015年的时候,对继女实施了猥亵行为这一事实,那个时候,受害人的年纪还没有满15周岁。这份书证成为了指控其长期进行犯罪的关键证据当中的一个,并且还反映出犯罪具有隐蔽性以及持续性 。
公职人员涉案引发关注
此案件之特别所在,如下所述,被告人乃刘某涛,其具备公职身份,于案发之际,处于任职于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总队的在职民警这般状态。他所施行的犯罪行径,不仅触碰刑律底线,还严重至极地悖离职业道德以及公职人员理应遵循的纪律要求。
那些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当中,刘某涛所属的企业已经针对他采取了停职之举措,且收回了相关的警用证件,那位单位负责人声称会等待法院判决生效之后,依照规定对他展开进一步的党纪政纪方面的处置,而公职人员要是遇到了涉及犯罪的情形时常会面临法律以及纪律的双重追究 。
司法程序的推进
案件从进入司法程序开始,一直到一审公开宣判,经历了好几个月时间。在当年的1月29日,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针对这个案件开展立案侦查工作。到了同年3月,刘某涛被进行刑事拘留,之后经过检察院批准,被执行逮捕举措。
案件经公安机关开展侦查,终结后,2024年6月时,被移送至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审查起诉工作,检方依涉嫌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相关罪名,对刘某涛提起公诉。同年11月,该案件进行一审开庭审理活动,持续到次年8月作出判决决定。这一过程充分展现出刑事案件办理的基本流程情形 。
量刑标准的探讨
第一个问题是,为何一审判决给出了八年有期徒刑之后,受害者家属然而却依旧觉得判罚偏轻。第二个问题是,这当中关联到了对猥亵儿童罪量刑标准的理解。第三个问题是,按照中国刑法规定,猥亵儿童罪通常是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要是情节恶劣的话,那么则会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 。 。 。 。 。 。 。 。
于司法实践范畴里,对“情节恶劣”的认定情形,一般包含多次实施猥亵行为这种状况,还有猥亵多人这种状况,以及致使儿童受伤害或者引发其他严重后果等情形。在当下此案例之中,检方指控刘某涛触及猥亵儿童以及强制猥亵这两项犯罪事实内容,随后法院最终是在法定刑幅度范围内作出了相应判决。可是具体情节到底怎样对应刑期,这成了外界密切关注的焦点之处。
案件背后的社会警示
在家庭内部出现的这起犯罪案子,揭示出好多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薄弱之处。这个犯罪的人有着监护人的身份,靠着因这身份产生的和受害人的亲密联系还有权威地位来施行侵害举动,这样的侵害常常有着更强的隐蔽特性,察觉它以及取得相关证据也就更加艰难。
针对公职人员品行监督,案件发出了警示,这极为关键重要。本应是法律捍卫者的执法者,却出现违法犯罪情况,这不仅会伤害个体,甚至还会侵害公众对法治的信任。如何加强内部监管,防止权力及身份被滥用,这是需持续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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